第一条 实验室行政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处理实验室日常事务、行政管理、设备管理、档案管理、网站建设与维护等业务,为实验室所有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。
第二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与各专业实验室间的关系,做到上传下达,保持政务畅通。
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该按时撰写并提交每年度和工作总结。
第四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,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。有事应该提前一天跟实验室主任请假,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。
第五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该树立服务意识,热情耐心的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,做到首问首答。
第六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该关心实验室的发展,坚持学习注意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管理能力
第七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到轮流打扫卫生,保持办公场所干净、整齐。